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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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关于举行2012年教学大赛的通知

全院各系:

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举办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第一届教师教学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切实贯彻学校建设本科教学名校的精神,推进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建设,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学,进一步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提高学院本科教学的质量,为教师搭建教学经验交流的平台。

二、竞赛组织

学院聘请院内外专家组成“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教学竞赛评委会”(以下简称“评委会”),担任竞赛评审工作。学院教学秘书负责竞赛的报名及组织等日常工作。

三、参赛对象

1、学院在职在编教师均可参加比赛;45周岁以下教师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教学竞赛;

2、凡评定教师系列职称者,在申报职称评定前两年内必须且至少参加一次学院组织的教学大赛。

四、竞赛程序

教学竞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1、初赛阶段(4月—5月中旬)。初赛由各系自行组织举行,凡具有中级及以下职称教师都应参加系级教学初赛。各系要广泛发动、积极组织。通过初赛,力学与工程科学系推荐2名,土木工程系推荐4名优秀教师参加学院决赛。5月底各系将参加决赛选手的名单报学院教学秘书处。

2、决赛阶段(本学期完成)。学院组织6名选手进行现场讲课比赛,由评委会专家现场打分评定。参赛教师讲课时间为20分钟,根据比赛评分指标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分记为参赛选手的比赛成绩。

五、竞赛要求及奖励

1、参赛教师必须担任本年度课堂教学(包括理论课教学和实验课教学)任务,态度认真负责,教学效果优良,近三年来未发生教学事故。

2、比赛顺序由参赛选手提前抽签确定,讲课内容自选。

3、比赛时各系要认真组织全体教师进行观摩。

4、教学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对获奖教师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5、学院将根据学校分配名额从获奖教师中择优推荐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师教学大赛。教师获奖情况记入教师本人业务档案,作为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年度评优、岗位评定、优秀教学质量奖和优秀教学成果奖等评选的重要参考条件。

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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