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学学科留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代码:0801
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对博士研究生培养基本要求如下:培养具有系统、扎实的数学、物理基础理论,在力学及相关领域内具有坚实宽厚的理论基础、系统的专业知识和较熟悉的实验技能,掌握宽厚的能够引领新型学科发展的力学知识体系,熟悉相关领域发展的前沿和动态,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能力并能在科学和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学习年限及培养方式
力学博士学位旨在培养学生独立从事与力学相关科学研究的能力。面向国外(含港、澳、台)招收固体力学留学博士研究生,要求学生符合如下条件:
1、满足江苏大学国外(含港、澳、台)留学博士生入学基本条件。
2、已获得力学或与力学相关工程学科的硕士学位。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四年,如确有必要延长学习年限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六年。
力学博士研究生的培养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重点是培养其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博士研究生应根据力学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学位论文工作的需要和个人特点,学习有关课程,参加科技学术活动、掌握新的科学实验手段。在拓宽和加深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以及掌握学科前沿动态的基础上学会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方法,培养严谨的科学作风。
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采取导师负责制,由指导教师负责成立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负责指导博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科学研究。指导小组成员由指导教师推荐,经学院审批后,报研究生院、海外教育学院备案。
三、研究方向
1、多物理场耦合理论及结构健康管理
2、非线性动力学与控制
3、多尺度力学及断裂理论
4、工程中的关键力学问题
四、课程设置
力学留学博士课程设置.pdf
力学学科留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级学科代码:0801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掌握力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健康的体魄,从事力学分析和工程力学计算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和研究人才。本专业培养目标如下:1、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品德良好,学风严谨,较强的事业心和开拓进取精神。敬业精神。2、培养具有系统、扎实的数学、物理基础理论,在力学领域内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较熟悉的实验技能,了解本领域发展的前沿和动态,并具备从事高校教育和科研能力的专门人才。3、能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二、学习年限与培养方式
力学硕士学位旨在培养学生独立从事与力学相关科学研究的能力。面向国外(含港、澳、台)招收力学专业留学硕士研究生,要求学生符合如下条件:
1、满足江苏大学国外(含港、澳、台)留学硕士生入学基本条件。
2、已获得力学或其它工程类专业学士学位。
留学生每年的入学时间为三月和九月两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三年,如确有必要延长学习年限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五年。
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也可以是导师领导下的指导小组负责制。硕士研究生在入学一个月内进行师生互选、确定导师,并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制定个人学习计划。跨学科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补修现学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强调以自学为主,导师的作用在于启发他们深入思考与正确判断,培养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研究方向
(一) 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
1、非线性动力系统的分岔与混沌
2、控制理论及其应用
(二) 固体力学
1、多物理场耦合理论及结构健康管理
2、多尺度力学及断裂理论
3、工程中的关键力学问题
(三) 工程力学
1、工程结构动态计算、试验分析及振动控制
2、工程结构力学行为及失效分析
3、工程结构无损检测及健康诊断
四、课程设置(见PDF文件)
力学留学硕士课程设置.pdf
土木工程学科留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级学科代码:0814
一、培养目标
土木工程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处于重要地位,是城镇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基础,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点领域,是国家高科技研究的重要方向之一。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1、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科学道德、品行优良、身心健康;德才兼备、具有基本汉语听说读写能力、了解中国文化、能够参与并促进中国与其所在国之间友好合作关系的工程设计、技术管理型人才和友好文化交流使者。2、有严谨的科研作风,良好的合作精神和较强的交流能力,具备本学科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和熟练的专业技能,熟悉本学科及其相关领域的科学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具备独立完成科学研究任务和解决工程实际技术问题的创新能力;3、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等现代技术手段开展科学研究和工程实践工作;能熟练地阅读理解本学科领域内的文献资料,具备基本的学术交流和论文写作能力。
二、学习年限与培养方式
土木工程硕士学位旨在培养学生独立从事与力学相关科学研究的能力。面向国外(含港、澳、台)招收土木工程专业留学硕士研究生,要求学生符合如下条件:
1.获得土木工程或相关工程专业的工学学士学位;
2.具有江苏大学海外教育学院所要求的学历资格。
本学科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不允许提前毕业),最长不超过5年。培养方式如下:
1、土木工程学科实行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鼓励实行导师领导下的指导小组负责制,指导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导师(指导小组)不仅负责制订研究生培养计划,指导科学研究、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等工作,而且对研究生的思想品德、学术道德有引导、示范和监督的责任。硕士研究生在向海外教育学院申请并批准后,由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负责确定导师,并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制定个人学习计划。
2、土木工程学术型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行集体开题,由学科指导委员会统一组织。本学科成立学位论文开题专家考核小组(导师和指导小组成员必须回避),由本学科或相关学科至少5名专家组成,确定一名负责人主持开题考核工作。学位论文开题实行专家小组评分制度,且学位论文开题暂缓通过的比例暂时不做硬性要求。
3、本学科将提前将学位论文开题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信息上网公开。每位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多两次学位论文开题机会,两次开题时间间隔不得少于3个月,两次开题均未通过者按退学处理。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核通过至少一年后方可申请送审答辩;
4、本学科硕士研究生阶段汇报应在其学位论文开题后6个月左右进行。学科将杜绝研究生培养环节形式化,强化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
5、研究生在学期间应积极撰写学术论文,获取一定的科研成果,具体要求应满足《江苏大学关于研究生申请学位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和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相关要求。满足以上要求者才能送审论文。
其他未尽事宜参见《江苏大学关于修(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若干意见》。
三、研究方向
(一)结构工程
1、混凝土结构(RC/PC)计算理论及耐久性
2、高性能CFRP索预应力结构及锚固体系
3、钢框架结构抗连续倒塌评估设计方法
4、混凝土结构(RC/PC)全寿命理论
5、 生态混凝土的制备工艺与推广应用
(二)防灾减灾及防护工程
1、工程结构抗震抗风与减振控制
2、工程结构的灾害防御;
3、土木工程安全监控与灾害评估
(三)岩土工程
1、理论和应用土力学研究
2、土动力学和工程抗震
3、环境岩土工程
(四)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1、极端环境下材料传热和力学行为表征
2、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3、室内环境热舒适性参数与节能优化
四、课程设置
土木工程留学硕士课程设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