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正、副监考人员应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对考场进行座位编排,宣讲考试纪律及注意事项,清点人数并核对证件,指导学生在“考场情况登记表”上签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如有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监考人员应及时纠正或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填写 江苏大学学生课程考试违纪、作弊情况记录表.docx交学院; 2、如所排监考与个人其他事情冲突,烦请监考老师相互协调,务必保证考场秩序正常; 3、《江苏大学课程考试工作实施细则》请各位老师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