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级:
为响应国家和学校对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进一步激励家庭经济困难且积极奉献的学生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学习和学生管理及服务工作中,促进同学们德、智、体等综合素质全面发展,学院设立了“砼心”贫困生励志奖助学金,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将2022年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砼心”贫困生励志奖助学金评比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院在籍家庭经济困难且乐于奉献的本科生。
二、奖助学金类型及名额分配
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三个等级,共6个名额。其中,一等奖学金3000元/ 人(1人),二等奖学金2000元/人(2人),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3人)。
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三个等级,共11个名额。其中,一等助学金2000元/ 人(2人),二等助学金1000元/人(3人),三等助学金500元/人(6人)。
三、评选要求
1.基本申报条件:
(1)思想进步、品行端正、操行良好,在校期间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情况;
(2) 认真履行青年团员义务,“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参与率100%;
(3)实践能力强,热心社会活动,在校期间积极投身于学院和班级建设,具备良好的奉献和服务精神;
(4)主动缴纳学费,不存在无故、恶意拖欠学费等的情况;
(5)参评者在对学院、班级建设和发展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优先考虑。
2.奖学金申报其他评选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注册志愿者打卡器;
(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上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排名不低于年级前50%(大一年级不参评);
(3)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等方面表现较为突出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至多有一门不及格课程,且补考通过。
3.助学金申报其他评选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注册志愿者打卡器,完成一定的志愿服务时数(新认定的学生不要求);
(2)学习态度端正,上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排名不低于年级前60%,大一年级不作要求;
(3)上一学年至多有一门不及格课程,且补考通过。
四、对受助学生要求
(1)思想端正,诚实守信,积极向上,常怀感恩的心;
(2)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目标和计划,每学期至少向学院书面汇报生活、学习、科研、社会工作等情况1次;
(3)受助学生在校期间若违反校纪校规,将终止资助,并酌情收回奖、助学金;
(4)继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集体做更多的贡献。
五、其他说明及时间安排
同一年度,学院将统筹考虑本学年前期已评选的以及学生连续获得奖励、资助情况,避免奖助学金过于集中于个别或少数学生身上,扩大资助覆盖面。
12月4日前,班级在同学中宣传到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江苏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将电子表发送至1242914845@qq.com,命名格式为:姓名班级砼心奖助学金申请表,纸质表交至团委917办公室。
12月7日前,学院根据评选对象进行审核,并将评选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附件1-江苏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