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江苏大学门户 ENGLISh
 
  1. 1
  2. 2
  3. 3
  4. 4
  5. 5
 
  学院概况
学院简介
学院领导
组织机构
规章制度
院史沿革
校友风采
学校制度 首页 > 学院概况 > 规章制度 > 学校制度 > 正文
 
江苏大学来华留学英语授课本科专业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来华留学英语授课本科专业建设与管理,提升接纳培养来华留学本科生的能力,培养知华、友华的国际应用型专业人才,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来华留学英语授课本科专业是指:主要面向来华留学生、培养体系与国际接轨、培养环节使用英语作为媒介语的本科专业。

第三条 学校鼓励二级单位建设来华留学英语授课本科专业,持续提升质量,逐渐形成若干英语授课本科专业群。

第四条 来华留学英语授课本科专业由海外教育学院会同教务处负责,建设主体为专业所在单位。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五条 符合国家外交、社会经济发展和高等教育改革需求,对留学生具有较强吸引力,毕业生就业前景良好。

第六条 申报专业所在单位在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有举措、有成效,有调动教师积极参与的政策和措施。

第七条 有一支学缘结构合理,具备一定国际化水平的教学团队,胜任英语授课,在专业领域具有明显特色和优势。

第八条 具有科学合理的就业导向型专业培养计划,有较充足的与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相适应的优质教学资源。

第三章 项目管理

第九条 申报与立项

申报单位在调研国际、国内一流大学相关学科本科生课程设置的基础上,兼顾我校该专业本科培养方案要求,构建与国际接轨的课程体系。学校鼓励相关单位整合资源,统筹协调,积极申报,共同建设。

申报单位每年在规定时间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含申报书、培养计划等材料。

海外教育学院会同教务处等相关部门专家组成评审小组,组织申报单位答辩。

通过评审的英语授课本科专业准予立项,海外教育学院报校留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为留学生单独设立新的学历教育项目,须经学校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优先支持通过权威专业认证的专业申报英语授课本科专业。

第十条 已立项的英语授课本科专业要做好开课准备,主动与海外教育学院配合,共同研究和开发生源市场,加大招生宣传力度。

第十一条 学校对新立项专业拨付2万元专业设立经费。正式开班后,学校按生均标准划拨教学经费。

第十二条 学校原则上每4年组织各专业修订新一版来华留学本科人才培养计划。

第十三条 项目批准后3年内留学生招生人数未达到成建制教学开班要求(原则上不少于10人)的,学校将暂停招生宣传,并报来华留学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整改报告后,可重启招生工作。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暂行规定由海外教育学院负责解释,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学院概况
学院简介
学院领导
组织机构
规章制度
院史沿革
校友风采
师资队伍
研究生导师
学院教师
兼职教授
人才招聘
人才培养
本科教育
研究生教育
留学生教育
教学成果
精品课程
 
学科科研
学科建设
科研平台
科研项目
科研成果
社会服务
 
实验平台
实验室
管理制度
先进仪器
 
党群工作
组织机构
党建动态
分工会工作
关工委
实践专栏
光荣榜
学生工作
工作团队
规章制度
科技创新
就业创业
团学风采
致远工作坊
下载中心
各类表格
教学文件
学工文件
 
地址: 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 邮编: 212013 电话:0511-80611110 邮箱:tmlxxy@ujs.edu.cn